美锦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美锦能源(000723)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文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合理公允,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李玉敏 辛茂荀 王宝英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