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7  美锦能源(000723)公司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56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9,275,9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最高成交价7.35元/股,最低成交价5.78元/股,成交总金额200,023,680.4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3月25日。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0.56元/股,实际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20,000万元(含)且未超过上限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165.56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91.39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2023年11月1日)本次回购后(2024年3月25日)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1,544,2617.66327,397,4617.5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94,912,07092.343,998,837,94592.43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29,275,9570.68
股份总数4,326,456,331100.004,326,235,406100.00

注: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期间“美锦转债”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

七、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