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西太岳”)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敞口授信2.5亿元,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追加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100%股权质押,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署了《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本次股权质押系在原有担保安排基础上,对既有质押担保资源的合理拓展运用。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可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剩余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76.96% | 21.41% | 22,000.69 | 25,000.00 | 370,000.00 | 47,000.69 | 1.73% | 否 |
| 合计 | 22,000.69 | 25,000.00 | 370,000.00 | 47,000.69 | 1.73%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勇;成立日期:2001-08-29;注册资本:13,88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33998007F;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灵空山镇畅村;主营业务:矿用电力器材生产、维修、经营;煤炭高科技开发利用;批发零售钢材、建材、工矿机电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煤炭和煤制品的批发零售;洗选煤;旅游开发;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96%,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1.60%,八达电气有限公司持股1.44%。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737,623.37万元,负债合计126,921.4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84,558.15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42,500.00万元,净资产610,701.95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2,662.94万元,利润总额78,854.01万元,净利润58,550.2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合计831,148.82万元,负债合计177,908.48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35,762.47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63,560.46万元,净资产653,240.34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2,747.90万元,利润总额53,584.85万元,净利润37,945.7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汾西太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后,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还剩370,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1,17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50.6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447.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订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