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0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范元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礼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吴礼顺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库存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库存股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吴礼顺先生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24日
附件:吴礼顺先生简历
吴礼顺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马里兰大学合办工商管理专业。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顾问、经理,北京大岳咨询公司高级经理、业务总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融资计划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融资计划部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礼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