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判断。新募投项目“京东方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2、经核查,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49,564股;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3,771,89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