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同意《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守廉 张新民 郭禾 王茤祥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