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9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