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A: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3  鲁 泰A(000726)公司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报告书》。截至 2024年2月21日,本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截至2024年2月21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交割,使用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的上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46,176,428股,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为16.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3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80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3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18,386,229.84港元(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199,999,670.86元 ,未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按既定方案实施完成。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B股股份数量为46,176,42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B股股份将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备查文件

B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