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A:关于鲁泰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鲁泰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鲁泰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 年4 月8 日
2.“鲁泰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1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预计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0.60元/张(税后)。
3.“鲁泰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 年4 月9 日
4.“鲁泰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4 月2 日
5.“鲁泰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4 月3 日
6.“鲁泰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4 月8 日
7.“鲁泰转债”摘牌日:2026 年4 月9 日
8.截至2026 年4 月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鲁泰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本次赎回完成后,“鲁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鲁泰转 债” 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鲁泰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 年4 月3 日至 2026 年4 月8 日),“鲁泰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鲁泰 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8.39元/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9
号文”《关于核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14.00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360号”文同意, 公司14.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鲁 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1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5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
二、“鲁泰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1%(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鲁泰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1元人民币/张(含税及 最后一期利息)。
三、“鲁泰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 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 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 次提示性公告, 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鲁泰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4 月8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 年4 月2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泰转债”。“鲁泰转债”将于2026 年 4 月3 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 年4 月3 日至2026 年4 月8 日), “鲁泰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鲁泰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 股价格为8.39 元/股。
四、“鲁泰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鲁泰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6 年4 月8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 年4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鲁泰转债”持有人。
五、“鲁泰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鲁泰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1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 资金发放日为2026 年4 月9 日。
六、“鲁泰转债”兑付方法
“鲁泰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 托管券商划入“鲁泰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鲁泰转债”摘牌日
“鲁泰转债”摘牌日为2026 年4 月9 日。自2026 年4 月9 日起,“鲁泰 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鲁泰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鲁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1%(含最后一期利 息2%)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鲁泰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鲁泰转债” 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11元(税前),预计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0.60元(税后),最 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 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 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 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持有“鲁泰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鲁泰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1元(含税)。
3.对于持有“鲁泰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 简称“QFII”和“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 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鲁泰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1元(含 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 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对于持有“鲁泰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 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鲁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0 年4 月7 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86-533-5285166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