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3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3,400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7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3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40万元;预计2023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58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2023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78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孙迎新先生、杨林先生、孙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 金额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30,000 | 760 | 24,386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2,000 | 0 | 196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8,000 | 0 | 191 |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6,200 | 0 | 0 |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1,200 | 42 | 943 |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000 | 0 | 195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5,000 | 1 | 41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110,000 | 2,746 | 102,547 | |
小计 | 173,400 | 3,549 | 128,499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33,000 | 270 | 5,305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1,300 | 0 | 8 |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 | 1,300 | 51 | 1,124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6,000 | 0 | 298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40,000 | 2,037 | 35,591 |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00 | 1 | 57 | |
小计 | 81,700 | 2,358 | 42,383 | |||
出租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出租厂房 | 根据原有合同条款及价格并参照周边物业评估协商确定 | 1,121 | 89 | 1,063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出租厂房和仓库 | 467 | 37 | 445 | ||
小计 | 1,588 | 2484 | 43,891 | |||
承租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225 | 18 | 214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15 | 0 | 12 | ||
小计 | 240 | 18 | 226 | |||
商标使用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商标授权使用 | (注3) | 78 | 2 | 40 |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授
权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0.5%收取。
2、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604 | 85,000 | 0.34% | -79.29% | 2022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2-00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386 | 75,000 | 0.47% | -67.49%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1 | 8,000 | 0.00% | -97.61% |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196 | 5,600 | 0.00% | -96.50% |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195 | 3,500 | 0.00% | -94.43% |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 | 3,300 | - | -100.00% |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43 | 2,300 | 0.02% | -59.00%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41 | 5,350 | 0.00% | -99.23%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2,547 | 110,000 | 1.99% | -6.78% | ||
小计 | 146,103 | 298,050 | 2.84% | -50.98%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305 | 68,000 | 0.09% | -92.20% |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 | 5,500 | 0.00% | -99.85% |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24 | 2,600 | 0.02% | -56.77%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 | 1,000 | - | -100.00%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298 | 6,300 | 0.00% | -95.27%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35,591 | 40,000 | 0.58% | -11.02% |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7 | 0.00% | - | |||
小计 | 42,382 | 123,400 | 0.69% | -65.65% | |||
出租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出租厂房 | 1,063 | 1,111 | - | -4.32% |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出租厂房和仓库 | 445 | 467 | - | -4.71% | ||
小计 | 1,508 | 1,578 | 0 | -4.44% |
承租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214 | 225 | - | -4.89%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12 | 13 | - | -7.69% | ||
小计 | 226 | 238 | 0 | -5.04% | |||
商标使用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商标授权使用 | 40 | 84 | - | -52.38% |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受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合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预计应当是合理的;主要误差出现在联合参与项目投标、公司作为备选供应商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等不可把控的情形及公司购销策略调整;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
注:1、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尚未经审计,实际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2、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及其控制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主营业务 | 关联关系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48,225.20万人民币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 曾毅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 实际控制人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6,992.5073万人民币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周继国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在网上从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从事广告业务。 |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成都芯谷产业园区集中区 | 魏永刚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互联网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2,579.9087万人民币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 徐建堂 | 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自营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6,058.7588万人民币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 周剑 | 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梅林街11号1幢 | 张志勇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生产线管理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0万人民币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中路168号京华4栋608 | 潘光宇 | 电子通讯产品、电脑软硬件、IT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的购销;手机的研发与销售;玩具的设计、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美容产品、美容仪器的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显示器、蓝牙耳机、蓝牙音箱、智能音箱、智能穿戴设备、便携式数字电视、收音机、皂液器、便携式打印机、电子相框、消毒设备、ANC头戴式耳机、滑板车、感应垃圾桶,汽车、电动车用品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互联网销售、汽车安全预警防御产品、汽车装饰用品、汽车养护用品、汽车配件、汽车护理剂、汽车饰品研发及销售。平板电脑、音视频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系统、音视频记录仪、虚拟现实设备(VR)、微型投影仪、智能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7,123.1478万人民币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 | 陈士刚 | 研发、生产、销售通信设备、交通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检测设备、税控设备、税控收款机、半导体照明产品;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备及产品、安防监控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调试、销售;软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开发、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租赁;兴办实业;仓储服务、国内外货物运输及代理服务。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87号9栋101(1-2层) | 乐益群 | 电脑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美容产品、美容仪器、玩具、行车记录仪、MP3播放器、数码录音笔、扫描笔、翻译器、摄像头、U盘、GPS、导航仪、MP4播放器、多功能电话机、数字录放机、数码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显示器、蓝牙耳机、蓝牙音箱、智能音箱、智能穿戴设备、便携式数字电视、平板电脑、收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音机、皂液器、便携式打印机、电子相框、消毒设备、ANC头戴式耳机、滑板车、感应垃圾桶的研发及销售;汽车安全预警防御产品、汽车装饰用品、汽车养护用品、汽车配件、汽车护理剂、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电动车用品及配件、电动车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及销售;音视频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系统、音视频记录仪、虚拟现实设备(VR)、微型投影仪、智能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警用装备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及销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开发;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外部设备、视频会议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智能对讲系统软硬件、智能门禁识别系统软硬件、智能家居系统软硬件、物联网系统软硬件的研发及销售;集群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楼宇系统、智慧城市系统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电子商务;国内贸易。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1,700万美元 | 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园区 | KIM JEBONG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 其他关联关系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2,250万美元 | 福清市元洪路上郑 | 曾忠诚 | 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产品、模组及产品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 | 其他关联关系 |
注: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简称“捷星显示”)、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华冠光电”)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符合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定义,为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数据时间截点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9,933,599.63 | 6,642,236.14 | 13,163,301.07 | 20,922.51 | 2022.6.30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82,974.55 | 251,587.33 | 2,501,034.26 | 16,230.94 | 2022.6.30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6,931.86 | 11,443.46 | 9,108.50 | 1.50 | 2022.6.30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48,144.06 | 1,324,231.50 | 949,176.28 | -45,948.59 | 2022.9.30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47,695.42 | 1,030,151.18 | 1,201,202.69 | 57,537.24 | 2022.9.30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7,118.36 | 7,943.74 | 5,548.81 | 2.73 | 2022.6.30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76.10 | 12,185.97 | 32,211.99 | 494.83 | 2022.6.30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21,728.02 | 533,729.26 | 3,314,167.05 | -54,687.93 | 2022.9.30 |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090.55 | 1,732.35 | 3,473.73 | 39.2 | 2022.6.30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172,140.54 | 42,744.59 | 579,109.06 | 3,354.77 | 2022.9.30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40,320.29 | 34,950.09 | 21,809.86 | 3,052.90 | 2022.9.30 |
(三)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采购业务方面,关联方品质稳定,产能充裕,可满足公司需求,保质保量按期供应;销售业务方面,关联方经营稳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或具体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2022年度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独立董事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