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30  冠捷科技(000727)公司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冠捷(福州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艾德蒙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晋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嘉捷(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三捷科技(咸阳)有限公司、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飞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TP VisionSingapore Pte. Ltd.、MMD Singapore Pte. Ltd.、TPV Technology (Thailand)Co., Ltd.、TPV International (USA), Inc.、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Eletr?nicos Ltda.、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TrendSmart America Ltd.、TPV Displays Polska Sp. z o.o.、TPV Europe HoldingB.V.、TP Vision Europe B.V.、MMD-Monitors & Displays Nederland B.V.、AOC International (Europe) B.V.、TP Vision Belgium N.V.、TP VisionElektronik Tícaret Anonim ?irketi和TPV CIS Ltd.。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8.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4.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错报
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错报
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5%;或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5%;或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 错报<利润总额的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2)对公司章程内所列出的重大事项缺乏决策制度,或违反此
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3)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4)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注;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未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或未对重大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 (7)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8)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2)对公司章程内所列出的重大事项缺乏决策制度,或违反此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出现较大失误,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3)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离较大; (4)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当地主流媒体关注; (5)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6)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未对重要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较大财产损失或一定负面影响; (7)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8)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明显不足。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存在其他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直接财产净损失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