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翰:
张本照:
鲁 炜:
阎 焱:
郎元鹏: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