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的通知,获悉建安集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264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建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2023年8月24日,公司收到建安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登记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建安集团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建安集团 | 否 | 40,000,000 | 15.19% | 0.92% | 否 | 否 | 2023年8月22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安集团通过转融通借出公司股票53.45万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建安集团 | 263,320,225 | 6.03% | 0 | 40,000,000 | 15.19% | 0.92% | 0 | 0.00% | 0 | 0.0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安集团通过转融通借出公司股票53.45万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存在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建安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登记完成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