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036证券简称:天创5公告编号:2024-037
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9日15:00至2024年5月21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611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洲。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人数(人) | 2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565,77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7.38% |
其中:1、现场出席的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股东人数(人)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39,497,76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63%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 26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5,068,00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75% |
注:合计数比例与各明细数比例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15、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度预算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20,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洲、吴婧、陈宇、尹静晖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供应链融资授信并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供应链融资授信并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9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股数7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五)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6,720,942 | 95.57% | 774,450 | 4.43% | 0 | 0 |
(十一)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供应链融资授信并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 16,720,942 | 95.57% | 774,450 | 4.43% | 0 | 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晖、刘海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