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
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