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0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快贷业务暨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续签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并同意将协议名称由原《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变更为《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60个月。
快贷业务是基于建设银行快贷平台,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提供全流程线上审批的小额临时周转融资贷款产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建设银行可在合作期限内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额度;公司向建设银行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风险缓释金。
鉴于该风险缓释金具有对外担保属性,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的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2021年8
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2023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二、快贷业务暨担保事项进展
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快贷业务以来,在助力下游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和产业链的资金流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20年8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建设银行累计发放贷款42,331.65万元,单日最高贷款余额5,787.25万元;经销商贷款余额2,067.62万元,公司缴存风险缓释金余额150.93万元。自快贷业务开展以来,未出现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情况
(一)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
甲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县域农户效率和水平,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助力甲方做大做强销售项目,服务广大上下游客户群体,甲乙双方于2023年9月16日签订《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编号:建德裕农202308001-1号)》[以下统称“原协议”],开展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
为适应市场变化,应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签订编号为“建德裕农202401001-1号”的补充协议。在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补充内容如下:
第一条 针对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后产生原协议中约定甲方客户在乙方办理的贷款,同意取消甲方为其提供的风险缓释金,解除各方在原协议“第六条 风险缓释措施”中的所有权利义务,各方不因原协议“第六条 风险缓释措施”而享有及承担任何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 针对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产生的甲方客户贷款缴存的风险缓释金,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并在客户贷款到期后自动解除原协议中用于风险缓释金管理账户内的所有冻结资金,解除冻结后甲方可自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客户贷款余额19,751,632元,贷款户数为21户。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之约定与原协议互为补充,变更部份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提及部份按原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补充协议的特别说明
因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除上述事项外不涉及原协议其他内容的
调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公司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新办理的贷款,公司无需再为其提供风险缓释担保;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产生的公司下游经销商贷款缴存的风险缓释金,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并在下游经销商贷款到期后,自动解除风险缓释担保。届时,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的快贷业务中,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情形将全部自动解除。
(二)本补充协议生效执行后,不影响公司下游经销商在符合准入条件下继续在建设银行办理快贷业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累计不超过6.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18,92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其中:
1.为客户提供风险缓释担保金额
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金单日最高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150.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0.04%。
2.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开
展房地产销售业务为购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6.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9%。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9)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18,77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0%。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