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30  四川美丰(000731)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快贷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续签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并同意将协议名称由原《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变更为《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60 个月。

快贷业务是基于建设银行快贷平台,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提供全流程线上审批的小额临时周转融资贷款产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建设银行可在合作期限内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额度;公司向建设银行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风险缓释金。

鉴于该风险缓释金具有对外担保属性,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的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

2021年8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2023年8月22 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主要内容为: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公司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新办理的贷款,公司无需再为其提供风险缓释担保;补充协议签订之前产生的公司下游经销商贷款缴存的风险缓释金,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并在下游经销商贷款到期后,自动解除风险缓释担保。

二、担保事项进展暨担保义务解除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收到建设银行《关于解除担保义务的函》,主要内容为:截止2024年7月25日,四川美丰及其子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办理的裕农快贷(产业链版)贷款明细中,需缴存风险缓释金的贷款已全部结清,现依据补充协议要求,我行于2024年7月26日解除四川美丰账户冻结的风险缓释金56.89万元。综上,四川美丰在《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和美丰农资在《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子协议》中的担保义务已全部解除。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快贷业务以来,在助力下游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和产业链资金流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业务开展以来,未出现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二)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后,公司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新办理的贷款,公司无需再为其提供风险缓释担保;同时,担保义务解除事项不影响公司下游经销商在符合准入条件下继续在建设银行办理快贷业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共1项。具体为: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开展房地产销售业务为购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9)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担保余额为35,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关于解除担保义务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