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已披露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对位于绵阳市南山路4号(A1宗、A2宗)的公司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2年3月11日,2023年1月6日、11月2日和2024年3月15日、6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开发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已完成,进入交付准备阶段;项目累计投资7.95亿元,完成计划总投资的80%;项目预售以来,商品房已去化920套(可售商品房总套数为955套),去化率96%;商业用房去化1,751㎡(可售商业用房面积为3,372㎡),去化率52%;共实现销售货值约9.41亿元。
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9日起开始交付。公司将坚持市场导向,加大剩余产品的销售力度,努力实现最优目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公司自有土地进行开发,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将对已售并完成交付的商品房确认营业收入。
(三)项目具体经营情况以公司后续发布的进展公告或定期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