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5: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
月
日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方式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023年
月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监事长李卫东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