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5: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
月
日收到财务负责人刘向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
月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刘向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刘向民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辞职原因
本公司及除董事陈基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财务总监刘向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系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涉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变动。本次辞职未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财务总监刘向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辞职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财务总监。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3-061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