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5: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方式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其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
公告编号:2023-085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85
(2)《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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