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5: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00195证券简称:泰禾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
月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
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廖光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25,812,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2)。
公告编号:2023-087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25,812,7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536,3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25,812,7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536,3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薛玢页、杨譞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