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18  ST泰禾(000732)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证券代码:400195 证券简称:泰禾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廖光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5,594,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业务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

公告编号:2024-048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5,594,6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636,3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2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0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21亿元。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对6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合计3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5,594,6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636,3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80,585,559.6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91,843,841.76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2,488,901,44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05,594,6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636,3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玢页、杨譞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