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7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5-006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95 | 泰禾3 | 2025年1月2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了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上述议案(一)已经 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上述议案(一)已经 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
公告编号:2025-006
(二)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30至12:00,13:30至15:0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1
楼前台。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一)1、联系人:马春华、兰明云;2、联系地址:福州
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联系电话:
010-89580885;4、电子邮箱:investors@tahoecn.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将上述材料,登记时间结束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送达至公司证券中心,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