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董事长陈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董事长陈刚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5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095%。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董事长陈刚先生出具的相关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 (万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潘文章先生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21日 | 2.3 | 93.23 | 0.0044% |
陈刚先生 | 2023年7月21日 | 2 | 94.01 | 0.0038% |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分项之和存
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潘文章先生、陈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