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07  振华科技(0007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1,813,0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740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01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15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520,413,168股变更至552,226,181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项。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2,226,181股变更至554,169,431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15名,分别为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财富朱雀鸿盈二号资产管理产品、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15名股东在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承诺:我方参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购并已获得配售的股份,我方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6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5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15名,涉及36个证券账户。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813,0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7407%。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2,526,8472,526,847
2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中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2,4511,642,451
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95,1351,895,135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895,1351,895,135
5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1,895,1351,895,135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35,4393,335,439
7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47,567947,567
8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6,317,1196,317,119
9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财富朱雀鸿盈二号资产管理产品长城财富资管-工商银行-长城财富朱雀鸿盈二号资产管理产品1,263,4231,263,423
10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1,263,4231,263,423
11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263,4231,263,423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01,3261,301,326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37,0811,137,081
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合衡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58,054758,054
15兴证全球基金-浦发银行-兴全浦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7,90337,903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6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证全球-承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5,37635,376
17兴证全球基金-招商银行-兴证全球-汇智对冲多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7,79527,795
1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47,568947,568
1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国策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7,90237,902
2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通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5,80675,806
2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5,26825,268
2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04,6621,204,662
23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50,872350,872
24诺德基金-五矿证券FOF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10,090210,090
25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9,514189,514
26诺德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5,437175,437
27诺德基金-云南云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0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6,959116,959
28诺德基金-兴福漳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1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9,19699,196
29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5,80575,805
30诺德基金-纽富斯定增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9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0,17470,174
31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滨江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3,39123,391
32诺德基金-施罗德交银理财得恒混合平衡配置1年持有期私银尊享理财产12,63412,634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品-诺德基金施罗德交银理财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3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69611,696
34诺德基金-黄建涛-诺德基金浦江30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8485,848
35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8485,848
36诺德基金-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浦江39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31,711631,711
合计31,813,01331,813,013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32,208,2135.81%-31,813,013395,2000.07%
无限售条件股份521,961,21894.19%31,813,013553,774,23199.93%
股份总数554,169,431100.00%554,169,4311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