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05  振华科技(0007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杨立明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董事杨立明先生、沈建华女士,独立董事李俊先生、陈万军先生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杨立明先生任召集人。

2.选举独立董事李俊先生、余传利先生、袁贵芳女士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俊先生任召集人。

3.选举董事杨立明先生,独立董事余传利先生、袁贵芳女士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余传利先生任召集人。

4.选举董事左才凤女士,独立董事袁贵芳女士、李俊先生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袁贵芳女士任召集人。

以上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成员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余传利先生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沈建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期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延续性,在新一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完成前,现任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崔磊先生、王发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崔磊先生、王发宽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联系电话:0851-86302675传真:0851-86302674电子邮箱:cuilei@czelec.com.cn

wangfk@czelec.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崔磊先生、王发宽先生简历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崔磊先生简历

崔磊:男,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贵州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经理部副部长、部长,公司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理部副部长。崔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崔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发宽先生简历

王发宽:男,199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贵州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经理。现任公司经理部业务经理。王发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王发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