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4  罗 牛 山(000735)公司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50在公司十二楼12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6人,代表股份260,973,384股,占总股本的22.66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46,73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4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4,240,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67%。

董事长徐自力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过视频参会,未能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选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大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 结果
同意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处置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的议案》253,218,05997.0283%7,638,7252.9270%116,6000.0447%通过

(三)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处置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的议案》55,805,12187.7985%7,638,72512.0180%116,6000.18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宁、杨媛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