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29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共同调用项目公司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秀嘉合”)富余资金,其中公司拟调用不超过3,570万元,合作方拟调用不超过3,430万元。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
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各合作方通常按合作比例,公平、对等地调用项目公司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锦秀嘉合权益比例51%,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锦秀嘉合权益比例49%。公司与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锦秀嘉合富余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公司拟调用不超过3,570万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3,43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5%。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能民注册资本:69,1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18号武汉软件新城二期(二组团)C9栋2层C9-201-21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或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含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情况:锦秀嘉合正在对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P(2020)135和140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1,140.6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4,483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截至2023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预计总投资金额31.40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27.33亿元。
三、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0,0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2号101成立时间:2002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林昭远股东构成:雅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5%股权,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实际控制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
股权结构图: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归母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2年末/2022年1-12月 | 32,304,927 | 23,686,046 | 5,145,700 | 6,899,639 | 678,654 |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
雅康投资有限公司
95%
95%5%
5%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
联关系,目前调用锦秀嘉合富余资金余额23,030万元。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锦秀嘉合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各合作方调用资金不会对其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对锦秀嘉合合并财务报表,能控制其具体经营和财务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锦秀嘉合和合作方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合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91,702万元,占我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1%;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00,899万元,占我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52%;合作方从我
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90,803万元,占我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19%。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