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中交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中交地产控股子公司中交华创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各股东方协商将华创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中交地产将收回投资款45,000万元,中交豪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将分别收回投资款7,500万元。由于中交豪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拟对本项议发表以下意见:本次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对华创公司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中交地产持有华创公司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中交地产并
表范围;本次减资不会对华创公司和中交地产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