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关于累计减持中交地产股份达1%的告知函》,重庆渝富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552,300股,累计减持变动比例为1.37%。现将重庆渝富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7日-2023年12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中交地产 | 股票代码 | 000736 |
变动类型(可多选)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9,552,300 | 1.37% | ||||||
合 计 | 9,552,300 | 1.3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2023年2月6日收盘后持股数)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4,323,980 | 6.37% | 34,771,680 | 4.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323,980 | 6.37% | 34,771,680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曾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重庆渝富计划减持我司股份不超过11,153,780股,占中交地产总股本比例1.6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重庆渝富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