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中交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为保证资金需求,拟在2024年度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新签借款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超过7.5%,单笔借款期限自到账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度内。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宜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