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发行的“21中交债”、 “23中交01”、“23中交02”、 “23中交04”和“23中交06”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21中交债”、 “23中交01”、 “23中交02”、 “23中交04”和“23中交06”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9 月 12 日收到董事长李永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永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
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永前先生辞职未导致中交地产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为保障中交地产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李永前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在公司补选新任董事长后正式生效。中交地产将根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长的工作。
李永前先生辞职报告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李永前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中交地产股票。发行人已于2024年9月14日对上述事项完成《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披露。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发行人本次董事长辞职事项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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