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97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
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秀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泽女士,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48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我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
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