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
况,上述资金占用均系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或按照会计准则的财务追溯调整所致,公司不存在因财务内控缺失或财务不独立等原因导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在报告期内已全部清偿。上述情形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辛茂荀、李英奎、王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