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8月29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30676300YBDB2023N01E),约定公司在对应《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HTZ330676300LDZJ2023N02P)借款期限的13个月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1.5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万元)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8,000 | 38,820 |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8,000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13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被担保人 | 公司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1997年12月25日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 阳学文 | 13,000 | 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 兽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 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 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 | 被担保人 2022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191,204.39 | 109,238.57 | 81,965.82 | 155,235.34 | 22,558.59 |
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8,37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74%。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