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5月28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5月11日、2019年5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4年5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勤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市合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东阳市恒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2,664,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已于2020年6月11日届满。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至2022年5月28日止。
3、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4年5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2日、2020年6月11日、2022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0,105,000股;尚持有公司股份22,559,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将根据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至2022年5月28日止。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4年5月28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展期。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
满后将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