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5%以上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3-5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洛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森化学”)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埃森化学和新设公司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润科技”),分立后埃森化学持有公司的59,683,845股股份将全部由新设公司横润科技承继。
2.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埃森化学存续分立发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埃森化学持有公司股份59,683,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本次权益变动后,埃森化学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横润科技将持有公司股份59,683,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埃森化学的通知,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埃森化学决定实施存续分立,根据《埃森化学股东决定》,分立为埃森化学和横润科技两家企业;同时埃森化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横润科技,埃森化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截止公告披露日,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均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横润科技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683,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埃森化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横润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5号
2.法定代表人:赵能选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9763945XA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二)受让方: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9号207室
2.法定代表人:徐晓俊
3.注册资本:23,5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D705C23Q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甲方):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二)股份转让
甲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普洛药业59,683,84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普洛药业总股本的5.06%。
(三)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拟转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14.09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40,945,376.05元。
2.为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法律法规或有关主管机关之要求各自承担。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此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埃森化学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埃森化学本次拟转让股份涉及的相应承诺将由横润科技继续履行。横润科技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减持公司股票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