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年1月5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71HT20240034440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与招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571HT2024003444)中的流动资金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2、2024年1月1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0109GR7328796),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Z2401LN15689490)中的流动资金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
3、2024年1月2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保字第99862024B00003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民生银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公承兑字第ZH2400000017669号)中的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6个月。
4、2024年1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71HT20240333950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招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71HT2024033395)中的流动资金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1.5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万元)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 2,000 | 95,399.8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14,000 | 56,599.9 |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 公司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1997年12月25日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 阳学文 | 13,000 | 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兽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5年8月25日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江南西二路) | 庄江海 | 12,650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料生产。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 | 被担保人 2022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银行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二)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6,000万元;
5.担保期限:2023年12月5日--2025年12月5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合同三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191,204.39 | 109,238.57 | 81,965.82 | 155,235.34 | 22,558.59 |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 325,662.57 | 213,988.05 | 111,674.52 | 214,289.93 | 24,592.72 |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四)合同四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银行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4,529.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14%。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