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东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40002530),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与农业银行东阳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010120240004119)中的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
2、2024年2月2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金华分行”)分别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编号:
公授信变字ZH2300000191987-1号)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99862024B00007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提供最高额1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1.5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万元)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 17,000 | 80,399.8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7,000 | 32,140 |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 公司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93.5 | 1995年8月8日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 马向红 | 10,875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5年8月25日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江南西二路) | 庄江海 | 12,650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料生产。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 | 被担保人 2022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252,383.83 | 115,393.15 | 136,990.69 | 108,735.69 | 20,316.26 |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 325,662.57 | 213,988.05 | 111,674.52 | 214,289.93 | 24,592.72 |
(一)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7,000万元;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受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17,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
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6,529.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59%。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