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0-08  普洛药业(0007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4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年8月29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保字112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借字112号)中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2、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保字第99862024B00051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公流贷字第ZH2400000205661号)中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3、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保字116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借字116号)中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4、2024年9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0918GR7324845),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交通银行签署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合同编号:

Z2438BA15671443)中的7,6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6个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2024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40013761),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康裕”)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010120240033981)中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6、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保字130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园药业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借字130号)中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7、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保字129号),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承字129号)中的1,748.4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6个月。

8、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3100120240014460),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园药业与农业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3180120240015908)中的1,417.9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6个月。

9、2024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浙信保)字第3-014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园药业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浙信合)字第3-014号]中的1,200万元出口卖方信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24个月。

10、2024年9月20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保字第99862024B00059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民生银行签署的《开证申请书》[文本编码:CMBC-HT-1304(国内信用证2024)]中的5,000万元国内信用证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11、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30676300YBDB2024N01X),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制药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跨境代付通业

务合同》(合同编号:330676342KJDFT20240001)中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6个月。

12、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保字132号),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4人借字132号)中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万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6,617.9983,818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20,60061,080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11,748.428,748.4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公司持股比例(%)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 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100%2005年8月25日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68号庄江海12,650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100%1997年12月25日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阳学文13,000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兽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93.5%1995年8月8日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熊国强10,875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 2023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283,452.47166,960.95116,491.52210,325.6815,507.00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203,991.96107,433.0496,558.91168,469.2823,337.09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273,391.53123,842.03149,549.50193,946.9027,771.81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合同(三)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四)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7,600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合同(五)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7,000万元;

5.担保期限:1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合同(六)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合同(七)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748.4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八)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417.99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合同(九)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200万元;

5.担保期限:24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

合同(十)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合同(十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合同(十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73,436.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01%。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