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转让所持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规定办理该股份转让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