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9  国海证券(000750)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