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满6个月的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期限满6个月的公告
股东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海证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公司原持股5.07%的股东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产投资本,因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广西产投资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继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34)。
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广西产投资本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满6个月的告知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广西产投资本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情况
出借方
出借方 | 借入方 | 出借期间 | 累计出借股份数量(股) | 累计收回股份数量(股) |
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2月14日 | 0 | 0 |
在上述期间内,广西产投资本未实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二、其他说明
广西产投资本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广西产投资本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满6个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