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戈辉监事、王洪平监事视频参加会议,兰海航监事长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兰海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4月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