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524304
债券简称:25 国海0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 月13 日发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 国海03”或“本 期债券”,债券代码524304)。本期债券将于2026 年6 月 15 日(因2026 年6 月1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支付2025 年6 月13 日至2026 年6 月12 日期间的利 息。本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凡在2026 年6 月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根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5 国海03
3.债券代码:524304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 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 年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87%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5 年6 月13 日 起至2028 年6 月12 日止。
10.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起息日:2025 年6 月13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6 年至2028 年每年的 6 月1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 年6 月13 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 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5 国海03”票面利率为1.87%,每手(面值
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付息金额为人民币18.7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 金额为人民币14.9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18.7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和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2 日
2.除息交易日:2026 年6 月15 日(因2026 年6 月1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3.债券付息日:2026 年6 月15 日(因2026 年6 月1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6 月13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87%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12 日(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付 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
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 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 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 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 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 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咨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 号国海大厦
邮政编码:530028
咨询联系人:莫嘉文
咨询电话:0771-5539015
传真电话:0771-5539055
2.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邱桓沛
咨询电话:020-66338888
传真电话:020-87553363
特此公告。
券股份 国海证券 有 限会 7 司 2026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