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锌业股份(000751)公司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8.595亿元,报告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我们认为,被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已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对其进行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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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同意该项议案。

五、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七、关于《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包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行为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合并报表内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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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项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我们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本次增加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刘燕 范宝学 杨文田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