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漳州发展(000753)公司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有关情况的详细了解,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的意见公司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理性的、科学的做出决策。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于调整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并相应修订涉及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方案合理可行,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为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取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爱华、庄 平、木志荣

日期:2023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