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阅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内
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肖 勇、姚小民、安燕晨、黄国良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