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会议室采取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韩昱先生将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